山東濱州大力推廣清潔能源,煤改電補貼0.2元/千瓦時
2018-09-06 10:10:511.對實施煤改電的居民用戶購買電取暖設備及安裝(含表后線路改造)費用,實行一次性補貼,按照4600元/戶的標準補貼至
用戶,市、縣(區)按照2:3比例分擔,不足部分由用戶承擔。對采取集中式煤改電取暖按集中戶數給予獎補。
2.推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,優化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政策。
煤改電用戶采暖期可選擇執行峰谷電價。自2018年起對本年度煤改電用戶按照采暖期用電0.2元/千瓦時的標準補貼,每戶每年最高補貼電量6000千瓦時(每戶每年最高補貼1200元)。所需資金由市、縣(區)按照3:7比例分擔。補貼時間暫定3年。煤改電用戶一檔電量為8520千瓦時,二檔電量為8520-10800千瓦時,三檔電量為超過10800千瓦時部分。
3.對煤改電用戶生活用氣,自2018年起按照每戶每年8瓶液化石油氣(15公斤/瓶)、每瓶5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用戶,補貼時間暫定3年,所需資金由市、縣(區)按照2:3比例分擔。
4.學校、衛生室和村委會等非營利性公益場所實行煤改電采暖的,按照實際用電量由縣(區)給予補貼。非公益性生產經營場所不列入本次煤改電工程補貼范圍。
5.供電公司負責對戶表及以上配套電網設施進行建設改造。
6.繼續對2017年實施清潔取暖“煤改電”改造用戶給予運行費用及液化氣補貼,對煤改電用戶生活用氣,自2018年起按照每戶每年8瓶液化石油氣(15公斤/瓶)、每瓶5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用戶,補貼時間暫定3年,所需資金由市、縣(區)按照2:3比例分擔。